睡车里被酒店收 150 元住宿费事件反转,媒体因报道呈现不够全面客观致歉,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?
8月10日晚,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布《致歉声明》:7月29日,有市民向重庆晨报致电,称在伊宁市旅游时,遇某酒店收取不合理住宿费后,即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,希望通过媒体报道曝光此事。记者在得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,随即采访了当事人、酒店工作人员以及当地相关部门,于8月5日刊发了报道。 在此次报道中,记者在信息采集、事实核对环节存在疏漏,报道呈现不够全面客观,并因不当报道造成了负面影响。集团责令重庆晨报深刻反思检讨,已对记者作出停职检查、调离工作岗位,值班负责人、责任编辑作深刻检查、停职三个月的严肃处理。在此,我们对此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。 据重庆晨报8月5日报道,王先生一行于7月27日晚抵达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伊美臻选酒店。王先生回忆,店内房源紧张,两名同行女士因无房入住,在车内过夜。7月29日上午办理退房时,酒店要额外收取“车上过夜费”,合计收取150元。 报道显示,王先生随后要求酒店开具发票,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。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此事属实,并称接到投诉后已第一时间介入督办。经过双方协商,酒店全额退回了“停车住宿费”,还补偿王先生1000元,以此来弥补他们的旅途损失和不好体验。 8月6日,涉事酒店负责人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视频,对此前网络流传信息作出说明。视频中,酒店负责人表示,150元费用并非单纯针对车内过夜人员收取,而与同行人员在酒店院内停车、使用厨具、电饭锅以及清洗衣物等情况有关。其称,王先生支付费用后要求酒店按照指定内容开具发票并备注“车上住宿费”,酒店方面按要求处理。 对于后续处理情况,酒店负责人表示,王先生离店后,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曾联系酒店核实投诉情况,酒店随后退还150元,并支付50元补偿;对于后续1000元费用,其称是按照王先生提出的要求,对两名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后转给王先生。 8月7日,据闪电新闻报道,伊犁州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目前网传信息中存在“很多不实言论”。睡车里被酒店收150元住宿费事件反转,媒体致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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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首次收录:2026-08-11 12:45:09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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